管道煤气初装费被广州一人大代表狠狠地质疑了一把,从而使得广州第一个承认:此举非法。
那么既然非法,接下来得有解决措施出来吧。
叫得最响的当然是取消初装费。非法的,取消是必然的。关键是已收取的初装费,该如何处理?这笔“非法所得”是不再追偿,还是收入国库,还是退还给“受害人”?
理论上讲,肯定应该连本带利退还给权利受到侵害的“受害人”。
因此,如果能证明此项收费是非法的,值得我们关注的,应该不是取不取消这项收费的问题,而是追偿其已收取的“非法所得”的问题。否则我们得到的结果可能是适得其反的,非常可能会被多宰一刀。
何以这么说?
因为取消这项收费的代价,就是煤气价格的上涨,因为煤气公司势必会将这笔费用打进其成本中去,那么到时候,原有的用户岂不又要变相地交一次初装费?所以这笔帐是非算清楚不可的,否则这件事情对煤气公司而言,纯粹是小骂大帮忙了。
所谓的初装费,可谓是多了去了。电话的,电表的,水表的...甚至还有什么机场建设费的,回头想想还是银行厚道啊,造了那么多大楼,买了那么多ATM,竟然不跟咱储户收取大楼建设费,设备购置费,难能可贵呀!
终于有人来说这个理了,很好。但千万别忘了要回咱过去失去的利,那本当不应该失去的利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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